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八条奖补政策》的通知

时间:2025-07-22 10:16:36

         来源: 南充市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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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直属机构,有关单位:

《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八条奖补政策》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抓好贯彻落实。

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5年6月23日

 

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八条奖补政策

一、支持新增运力。对在我市新培育运力达到1万吨,年货运量达到20万吨的省际水路运输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对运行于嘉陵江、长江干线货运班轮的企业,新建和购买500载重吨及以上的集散两用船舶每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、15万元

二、支持中长途运输发展。对水路货运周转量超过1亿吨公里的中长途水运企业,每1亿吨公里奖励10万元。

三、支持本地货源出港。对“一站式”服务通过水路中长途运输运出的南充产农产品、工业品按照6元/吨对水运企业进行补贴。

四、支持大件运输发展。鼓励通过水路中长途运输大件货物,对承运重量超过70吨或长度超过15米的中长途大件运输按照2万元/件,对水运企业进行奖励。

五、支持集装箱运输发展。对在本港年承运集装箱(重箱)达到500标箱的,按照20元/标箱奖励短驳运输费用,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。对中长途运输的集装箱(重箱)港口作业费按照100元/标箱补贴港口。

六、支持“公铁水”联运组货。对采取“一单制”“一箱制”组织适水货物通过港口中转的物流企业,年货运量超过5万吨增量部分按照1万元/万吨进行奖励,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

七、支持“铁水”联运。通过港区铁路专用线实现“铁水”联运的,按照5元/吨奖励至港区铁路专用线权属公司。

八、支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。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创建国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,获得省级、国家级的分别给予50万元、80万元一次性奖励

本政策自2025年8月1日施行,有效期2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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